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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ecutive Producer:鄭惠芳

    10/02/2014

    第四集《小偷》

    故事大綱:

    2010年八達通獎賞公司被揭發出售會員的個人資料,並從中獲利$4,400多萬元,令全城嘩然。巿民驚覺自己的個人資料在不知不覺中被轉賣,當中的運作、交易我們不曉得,只知道每天收到愈來愈多直銷電話,令人煩厭不已。在不斷追求盈利增長、保持競爭優勢的同時,追求商業利益與尊重個人私隱之間又如何平衡呢?

    故事從2010年八達通事件被揭發時開始,阿醒偷去Jovi的手機,內有不少Jovi跟妻子的生活照,喪妻之痛仍未癒的Jovi,痛苦萬分。

    某集團旗下的電訊公司與保險公司之間的合作計劃,電訊公司提供120萬客戶的個人資料予保險公司,藉以推銷保險業務,電訊公司從中收取35%佣金。這個計劃令Jovi與阿醒再次遇上。阿醒任職保險公司業務推廣員,以電訊公司名義通知Jovi獲獎,期間更向他力銷意外保險,Jovi一心想為女兒留一份保障,遂同意購買,並以信用咭支付保費。

    後來Jovi回想起在登記過程中,不明白為何保險公司早已擁有一些自己未曾透露的個人資料,遂向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投訴。高級個人資料主任Derek發現電訊公司不但把客戶的個人資料轉給保險公司,當日致電Jovi的是保險公司而並非電訊公司。

    電訊公司及保險公司皆屬同一集團,集團代表解釋此舉只是內部資料轉移,未存在向無關連的第三者轉移客戶個人資料的事,究竟集團壟斷是否便可以把客戶的個人資料無限轉移呢?

    此時,同黨找阿醒頂替開工,正想落手偷手機之際,阿醒被埋伏的便衣探員拘捕。

    在等候宣判期間,阿醒看到八達通事件的裁決後,感嘆大公司出售客户個人資料,獲利幾千萬也可逍遙法外,自己只偷了一部手機,賣得幾百元,反而要坐牢。律師指阿醒不要亂扯,人家不是偷,阿醒卻辯駁大家都是沒有得到同意便取了別人的東西去賣而已。

    阿醒一言,令我想再去翻查一次-究竟怎樣才算是「偷」呢?

    播出:2012年10月17日星期三晚上七時無綫電視翡翠台

    演出:
    吳浩康飾吳克強(Jovi)
    高皓正飾Derek私隱專員公署高級個人資料主任
    Ming仔飾阿醒
    趙碩之飾Joan
    蔣祖曼飾趙律師
    何華超飾Martin(阿醒經理)
    方志驅飾Jason(阿醒同事)

    監製:鄭惠芳
    編導:黎敏儀
    助導:莫允鏊、劉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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