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香港電台網站 1949-59年 1960-69年 1970-79年 1980-89年 1990-99年 網上中華五千年
主題簡介 專題討論  

歷史小字典
人物 政治
蔣經國 國民黨

返回

 

美麗島事件發生在1979年12月10日。當日下午,為數差不多3000的黨外人士,以美麗島雜誌名義在高雄市中心的大圓環廣場舉行國際人權日集會,提出爭取民主,反對國民黨一黨專政的訴求。由於當時台灣仍然實行「戒嚴法」,禁止一切非官方主辦的集會示威遊行,所以這次集會未得到高雄市警察的批准。美麗島雜誌的主持者公開違反禁令,在高雄市中心舉行大型政治集會,明顯是要挑戰國民黨的權威。集會在大批軍警及鎮暴車包圍下進行。

晚上10時30分左右,集會群眾開始和軍警發生推撞,演變為群眾與軍警的衝突,軍警奉命「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結果有數十個軍警被打傷、燒傷。最後,軍警用催淚氣體驅散群眾。凌晨過後,騷亂逐漸平息。3日後,國民黨當局搜捕高雄集會的策動者,150多人被捕,其中包括10多個美麗島雜誌負責人。其後,美麗島雜誌社的發行人黃信介、總經理施明德等人亦被捕,美麗島雜誌社及各地分社被查禁。事件發生後,台灣氣氛非常緊張,當時身處美國的黨外人士領袖許信良、陳唐山、陳若曦等設法爭取美國人士對事件的關注。

1980年2月20日,國民黨當局以「叛亂」罪名,在軍事法庭起訴黃信介、施明德、張俊宏、姚嘉文、林義雄等8個被告,其餘被捕者移送司法偵辦。被告家屬以及同情者聘請律師團替被告辯護,一些不滿國民黨專政的律師亦自願加入。審訊期間,林義雄一家發生滅門血案,轟動全台灣。林家血案令被告人得到社會的同情。審判公開進行,控辯隻方展開激辯,報章每日全文刊登審訊的雙方陳詞,清華大學教授沈君山等人獲准到軍事法庭旁聽,沈君山將每日審訊過程向蔣經國報告。

1980年4月18日,軍事法庭審訊結束,作出宣判,施明德被判無期徒刑,黃信介被判有期徒刑14年,其他人被判有期徒刑12年。美麗島事件成為台灣民主運動的重要標誌。事件的受難人及辯護律師,後來對台灣的政局發揮巨大的影響力。

 
1970-79 美麗島事件 中華文化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