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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小字典
人物 政治
江青 四人幫
林彪 文化大革命/無產階級
劉少奇 法西斯
張春橋 反革命
王洪文  
姚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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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11月20日,開始審訊以江青為首的「四人幫」以及林彪集團的六個主要成員。在審訊期間,人民群眾以及國內外傳媒最關注的,就是江青等人的狀況,及期待他們如何自辯,12月24日上午九時,江青在兩位女庭警押解之下,步入被告欄,公訴人宣讀法庭對江青的控訴詞:

公訴人:審判長、審判員,特別法庭第一審判庭,就本廳指控被告人江青文化大革命中,篡黨奪權。推翻無產階級專政政權的反革命罪行,從11月26日到12月23日,共進行六次庭審調查。通過審問被告人,出示以及宣示證據,播放江青的講話錄音,完全證實本廳對江青反革命罪行的控告。江青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主犯,是四人幫反革命集團的頭子。

江(尖叫):我抗議,你呢個狀棍,你地都係法西斯

公訴人:(若無其事地)本廳經過調查,可以確定江青的主要罪行,第一……

江:我係主席既合法妻子,主席屍骨未寒,你地咁樣對待我,你地點對得住毛主席!

公訴人:江青伙同康生,謝富治等人,誣諂迫害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劉少奇,製造了全國最大既憲案,第二,江青肆意點名誣諂大批黨政軍領導幹部群眾……

江:嘿,這些所謂罪行都係小事一椿,雞蛋裏挑骨頭。我係主席身邊一條狗,主席要我咬邊個,我就咬,你地逮捕我,審判我,就係醜化毛主席,我係執行捍衛毛主席既無產階級路線。

公訴人:被告人江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既規定,你有陳述同辯護既權利。

江:我唔要乜野陳述,就按你地既所謂根據,定我既罪啦!我聽候你地既審判,有本事你地拉我去天安門廣場公審、槍斃。

公訴人:是否槍斃,法庭將會根據你地犯罪事實按法律判決。

江:嘿,你唔好裝腔作勢演戲喇,冇左呢個道具,你地場戲演唔成呀!你地有膽量就將你地既後台導演請出黎,我要同佢當面對質。

公訴人:被告人,唔准你謾罵法庭!

江:我係和尚打傘,無法無天,我怕你呀!劉少奇林彪我都未怕過,會怕你呀!

公訴人:你唔可以利用辯護時間,進行反革命宣傳。

江:你地至係反革命

大審判終於結束。結果,江青張春橋被判死刑,緩刑兩年執行,王洪文被判無期徒刑,姚文元以及其餘林彪案成員,被判二十到十六年徒刑。
 
1980-89 審訊四人幫(下) 中華文化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