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9月24日,英國首相戴卓爾夫人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會見中國領導人鄧小平之後,明確得知,中國將會在1997年7月1日收回香港全部管治權,而英方所提出的「三個條約有效論」、「以主權換治權」等立場,全部被中方駁回,而英方已失去談判的籌碼,面對鄧小平這個強大的對手,不得不面對現實,同意在1997年7月1日,將香港的管治權交還中國。9月26日,戴卓爾夫人到了香港,次日,她先向香港行政、立法兩局說明中英談判的結果,隨後向香港市民公布:1997年之後,英國維持香港管治,是不切實際的,英國必須將全港的管治權歸還中國。此後要做的事,就是由1982年到1997年15年期間,如何安排過渡,以保持香港今後的安定繁榮。中英兩國政府同意,通過外交途徑,就解決香港問題進行會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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