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製:卓健欽
嘉陽雖然是一位小學生,但最近獲一位人氣網紅邀請合作拍片打機,更可以賺取酬勞。他滿心歡喜,想把這個「好消息」告訴爸爸,卻遭到爸爸堅決反對。但他認為《基本法》第三十三條保障香港居民有選擇職業的自由,所以覺得爸爸的阻止不合理。就在此時時,貓頭鷹博士進一步講解《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七條,指出兒童工作受法律規管和保障,不能隨意從事。在興趣與賺錢之間,嘉陽應該怎樣作出抉擇,才既符合法律,又保障自己成長的需要呢?
《基本法》第三十三條:
說明香港居民有選擇職業的自由。
《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七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自行制定有關勞工的法律和政策。
節目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與香港電台聯合製作

Harry 哥哥最近化身神探Harry,專門到不同學校為小鄰居排難解紛。第一集就到大埔浸信會公立學校幫助小鄰居俊仔!
俊仔滿腔熱血,擁有一顆樂於助人的心,發夢都想做班長。誰知他的偉大抱負換來的卻是同學們反對!理由竟然是:「你又不是模範生,憑什麼選班長?」難道真的要科科考第一,才有資格成為候選人?俊仔的「班長夢」難道就此幻滅?
不過,貓頭鷹博士為大家拆解《基本法》第二十六條,解決大家的疑惑!今集就與Harry 哥哥一同走入大埔浸信會公立學校,踏上一個關乎夢想、規則與公平的旅程!
《基本法》第二十六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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