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探討:憲法之下的治理架構
根據《憲法》第三十一條,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而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則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憲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及《基本法》的根和源,與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區的憲制基礎和秩序。節目探討《憲法》與香港的關係,並揭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制設計如何體現國家主權和中央的全面管治權,同時保障了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香港居民可以通過多種方式參與國家事務,如參加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等國家機構的工作,共同推進國家治理與香港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