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張偉國、羅永生
細訴傳奇人物的風雲事跡,重新認識中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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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三十年(1850)年底,太平天國起事之後,由廣西向湖南挺進,勢如破竹,湖南首當其衝,大部分湖南省士大夫、鄉紳,紛紛響應朝廷號召,參與抗擊太平軍。但左宗棠仍然避居鄉間,觀望形勢。
湖南新寧縣武舉人出身的江忠源,在清咸豐元年(1851年),奉命赴廣西欽差大臣賽尚阿軍營,參加討伐太平軍,江忠源回湖南家鄉募招壯丁五百人,號稱「楚勇」,在全州蓑衣渡阻擊太平軍,大獲全勝,太平天國的創辦人之一,天王洪秀全的智囊南王馮雲山中炮死。清朝執政者開始重視地方團練。
左宗棠的好朋友兼姻親胡林翼(時任貴州安順知府)向時任湖南巡撫駱秉章,及繼任湖南巡撫張亮基極力推薦左宗棠,稱讚他「湘陰左君有異才,品學為湘中士類第一」,但左宗棠都托辭迴避。左宗棠二哥宗植、好朋友郭嵩燾等,亦屢次勸宗棠出山,宗棠未有答應。
咸豐四年初,太平天國定都天京(南京)之後,再次回師進攻湖南,湖南形勢危急,據說,太平天國派人搜山,要找尋左宗棠。回任湖南巡撫的駱秉章亦派人禮聘左宗棠,宗棠已無法推辭,於咸豐四年三月加入駱秉章幕府。駱秉章對他深信不疑,所有軍政事務,都交付宗棠裁決,「凡事需問左季高先生」。
駱秉章是廣東省花縣(今廣州市花都區)炭步鎮華嶺村人,道光十二年(1832年)中進士,欽點翰林院庶吉士,當時他已年屆四十歲。可谓大器晚成。之後數年,受命稽察吏部銀庫,他上任後堅決裁撤各種「陋規」,要求庫丁必須嚴格把關,杜絕損公肥私。道光二十三年,户部銀庫歷年虧空事發,短缺存銀九百多萬两。駱秉章也因「失察」而被暫時革職待查。
道光皇帝大為震怒,任命重臣嚴密查勘,所有自嘉慶五年以後的歷任管庫司員、查庫御史及庫丁書役等,逐細查明,開列名單,從嚴治罪,追究責任,並對以後如何防止類似的事情發生,提出具體意見。最終裁定,凡嘉慶五年至道光二十三年歷任庫官、查庫御史,各按在任年月,每月罰賠銀1200两,已故者照數減半;歷任管理銀庫之王大臣,每月罰賠銀500两,歷任查庫王大臣,每次罰賠銀6000两,已故者照數減半。
慈禧太后的曾祖父吉郎阿,曾在嘉慶年間間擔任戶部銀庫員外郎,需罰賠虧空二萬一千六百兩,雖已逝世,由其子景瑞(慈禧祖父)繳納。未能足數,需入獄抵罪。因此有慈禧年少時曾經探監送飯的傳說。
駱秉章則經查明並無貪汚,官復原職。
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駱秉章外放為湖北按察使、道光三十年(1850年)由貴州布政使升任湖南巡撫。咸豐二年(1852年)夏,太平軍攻入湖南,駱秉章率軍民抵抗,太平軍圍攻長沙八十餘日,駱秉章被奉旨領兵鎮壓太平軍的欽差大臣·大學士賽尚阿彈劾「荒廢政事」,革職留任。其後與繼任湖南巡撫張亮基堅守長沙,以炮擊太平軍,殺死西王蕭朝貴,太平軍撤走,駱秉章因此以守長沙有功而復職。咸豐三年(1853年)初,駱秉章任湖北巡撫,一個月之後,農曆四月二十三日,回任湖南巡撫,而且一任十年。
咸豐三年(1853年)支持曾國藩辦團練,又聘左宗棠為幕僚,事無巨細,皆聽之。左宗棠說:「所計畫無不立從。一切公文,畫諾而已,絕不檢校」,一時傳為佳話。
咸豐五年(1855),太平軍攻克武昌,湖北巡撫胡林翼向駱秉章求救。駱秉章派鮑超、彭玉麟赴湖北解圍。朝廷重臣潘祖蔭說:「楚軍(指湖南湘軍)之得力,由於駱秉章之調度有方,實由於左宗棠之運籌決勝」。咸豐十一年(1861年)駱秉章改任四川總督,同治六年(1867年),年逾古稀的駱秉章病逝于四川總督任上。朝廷稱譽他「公忠誠亮,清正勤明」,賜諡號「文忠」。
咸豐四年(1854年)四月,左宗棠在湖南巡撫駱秉章力邀之下,加入駱秉章幕府。據左宗棠自己憶述,剛入幕府時,駱秉章對他「猶未能盡信」,但一年之後,駱對他已完全信任,推誠相與,自己只是負責簽署「所行文書劃諾,概不檢校」,宗棠可以放手辦理裁決湖南省軍政事務。
左宗棠在駱秉章幕府六年,當是時,太平軍定都天京(今南京)之後,回師進攻湖南,省會長沙及周圍不少縣城被太平軍佔領,而湘東、湘南、湘西農村經常爆發民變,響應太平軍。左宗棠為穩定湖南政局,日夜策劃,輔佐駱秉章「内清四境」「外援五省」,苦撑大局。同時革除弊政,開源節流,穩定物價,大力籌置軍備。在左宗棠的悉心規劃下,湖南形勢轉危為安。左宗棠的才能,引起朝野關注,當時流傳「天下不可一日無湖南,湖南不可一日無左宗棠」的說法,連咸豐皇帝亦對他有所留意。
咸豐六年(1856年),左宗棠獲得清廷賜予兵部郎中官銜·賞戴花翎;咸豐八年(1858年)得到駱秉章的保薦,加四品卿銜。然而,次年,即咸豐九年(1859年),左宗棠與永州鎮總兵樊燮(二品武官)發生爭執,樊燮的靠山是湖廣總督官文(滿洲正白旗人),不甘受辱,於是參奏左宗棠,官文指控左宗棠是「劣幕」,專横跋扈,越權干政,巡撫大權旁落,大清江山危矣。左宗棠險些性命不保,幸得胡林翼、郭嵩焘、潘祖蔭等人奔走相助,並得到咸豐皇帝最寵信的大臣肅順說情,事情得以暫時平息。
為了不牽連其他人,左宗棠於咸豐九年底,以上京參加會試為理由,向駱秉章請辭,結束了他的六年幕府生涯。左宗棠赴京途中,接到胡林翼信函,勸他不宜赴京,當時曾國藩駐軍安徽宿松,準備進攻安慶,派人邀請宗棠到宿松,共商軍務。不久,胡林翼、李鴻章、李元度、曾國荃等人亦在宿松相聚,開啟左宗棠參與湘軍的契機。咸豐十年(1860年)5月,宗棠回長沙後,接到朝廷「左宗棠以四品京堂候補,隨同曾國藩幫辦軍務」的任命,左宗棠在長沙招募五千人,成立「楚勇」,開始他的戎馬生涯。
主持人:張偉國、羅永生
宋仁宗慶曆三年(1043年),包拯任職端州知州三年期滿,奉調回京,擔任「權度支判官兼勾當京東排岸司」官職。這是一個重要的財務、漕運職位,負責調配開封東面大運河(又稱「汴河」或「通濟渠」)從長江下游杭州、蘇州、揚州等地輸送往開封的糧食、物資倉庫交卸,掌握宋朝朝廷的經濟命脈。可知執政宰相、甚至宋仁宗,對包拯的清廉正直早已聽聞。
幾個月之後,包拯得到御史台長官(御史中丞)王拱宸的推薦,調任「監察御史裏行」(裏行即見習)。宋朝的「御史台」和「諫院」的地位非常重要,各級御史、諫官可以對任何政務提出意見,甚至可以彈劾大臣、宰相,對皇帝的言行,亦有提醒的責任。御史、諫官的意見,往往成為輿論的熱點,而且有名望的御史、諫官,有拜相的資格。因此宋朝官場,有「台諫之任甚重,不可以苟然居之」。以包拯當時的資歷,必須得到重臣的推薦,經仁宗皇帝特批才可以任職,御史中丞王拱宸之所以願意舉薦包拯,很可能是仁宗授意。
慶曆三年(1043年)包拯任職監察御史裏行,到皇祐六年(1061年)官拜禮部侍郎、樞密副使,十八年間,升遷了十六次官階(北宋前期文官有四十二階,監察御史是從六品第三十五階,禮部侍郎是從三品第二十階),可見一路升遷。
包拯上任監察御史裏行之後不久,慶曆三年九月,參知政事(副宰相)范仲淹向仁宗皇帝呈上著名的《答手詔條陳十事疏》(簡稱《十事疏》),例如「明黜陟」(官吏升降必須有明確準則)、「抑僥倖」(限制恩蔭特權)、「精貢舉」(改革科舉制度,實行糊名法等)、「擇長官」(慎選地方官)等,揭示當時宋朝的政治弊病,提出改革意見。作為新上任的見習監察御史,包拯當然需要對范仲淹的《十事疏》提岀意見,他先後呈上《論取士疏》、《論縣令輕授疏》、《請先用舉到官疏》以及多篇奏疏,支持范仲淹的革新。同時,包拯又向宋仁宗上書《乞不用贓吏》,認為清廉是人們的表率,而貪贓則是「民賊」。包拯七次上書彈奏江西轉運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蠍」、殘害百姓,並嚴厲批評宋廷的任官制度:重年資,輕政績。
但范仲淹的改革受到既得利益官僚群起抵制,難以推行。慶曆五年正月,范仲淹罷去參知政事(副相),外放地方出任知州,改革失敗。包拯也因此亦外放——出使契丹。